新京報快訊 (記者劉剛 程媛媛 實習生馬金鳳)今天(12月31日)14點左右,福建晉安警方在官方微博正式發佈《“12.15”陳某自殺事件調查情況通報》,警方經現場勘查及調查分析,判定死者系自殺,生前上網記錄有自縊內容。
  12月15日,福建一家報社的記者陳某被髮現死在出租屋內,家屬日前發佈長微博對警方認定自殺的結果提出質疑,認為現場存有諸多疑點,要求立案偵查。
  12月30日晚間,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主要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經警方現場勘查,有證據顯示陳某是因個人因素厭世自殺。但這位負責人沒有解釋個人因素的具體細節。
  據晉安警方通報內容,12月15日中午12時,該局茶園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沁園支路山洞口新村某單元陽臺發現一具頸部有繩並掛於上方金屬晾衣桿的男屍。
  通報稱,事發後,針對死者家屬質疑該局作出的死者自殺認定,該局進一步開展縝密勘查和調查並向家屬通報相關情況:事發現場物品擺放整齊,無破壞、打鬥痕跡;死者隨身物品與財物俱在,排除侵財、他人入室可能;死者卧室衣櫃發現有2根同樣的繩索,其中一根已打結,結法與死者縊死時使用的綁法一致;屍體雙手握拳垂於身體兩側,且衣著完好,屍體錶面除縊溝(表皮有生活反應,說明死者並非死後被縊)外無其他明顯外傷,無明顯搏鬥或掙扎跡象。
  警方通報披露,經查看死者上網瀏覽記錄,發現一些涉及自縊自殺的內容和現場死者脖子上繩結相同的打繩結照片。綜合以上調查情況,該局認定死者陳某繫上弔自殺,目前無證據顯示其為他殺。
  目前,由於死者家屬不同意解剖屍體,我局無法對其死因送相關部門開展進一步醫學鑒定。
(原標題:晉安警方通報記者自殺事件:上網記錄有自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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